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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自律

保险监管

销售保险需提示主要风险点

文字:[大][中][小] 2017-6-21    浏览次数:2696    

  以往很多退保事件、理赔纠纷等都是因投保提示流程不规范而引发的。为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人身险投保提示制度,在销售保险时,要向客户提示主要风险点和各方面注意事项。

  《通知》明确了签单流程,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客户签单前,以书面形式向客户提供投保提示书。各保险公司应明确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提示书上签字确认,签字时间不得晚于投保单的签字时间,并对投保提示书和投保单上的客户签字进行审查核对,确保投保人签字真实有效。

  在展业行为方面,《通知》要求销售人员在介绍公司产品时,应使用保险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不得自行手写或制作有关公司和产品的宣传资料;销售人员不得通过承诺给予保费回扣或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或替换以前购买的保险产品;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的情况下,销售人员不得继续向客户推销,干扰客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对条款重点内容进行提示。例如,引导投保人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的规定等内容,并提醒客户在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销售人员营销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时,最易出现误导行为。《通知》要求销售人员详细介绍产品的收益或分红来源、扣除的各种费用,以及存在哪些风险等。例如,在介绍分红险时,应该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此外,《通知》还提醒客户维护自己的合法保险权益,并指出投保时应注意细节等,建议客户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等。

                                                              (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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